? “金桅杆”网络文学奖是由辽宁省作家协会主办,辽宁作协网络文学研究中心承办的网络文学专项奖。此奖项立足辽宁、面向全国,旨在通过奖励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新人和网络文学研究成果,引导网络文学创作与批评,发掘网络文学新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网络文学高质量发展,承担起新时代赋予网络文学的使命与担当。
一、指导思想
“金桅杆”网络文学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出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网络文学作品。
二、奖项设置
“金桅杆”网络文学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三个单项奖,分别为优秀作品奖、新人奖和优秀评论(研究)奖。
其中优秀作品奖每届不超过7部,新人奖每届1名,优秀评论(研究)奖每届不超过2篇(部)。
三、评选范围
优秀作品奖:凡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首发的网络小说均可参评,参评作品原则上须为申报截止前24个月内的完结作品。
新人奖:参评者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的网络文学新人,未获得过省级以上文学奖项。
优秀评论(研究)奖:凡在申报截止前24个月内,在国家批准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网络文学研究成果均可参评,不接受多人合集。
四、评选标准
参评作品需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追求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有利于坚定文化自信,展现中国精神。对于深刻反映时代变革、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表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火热实践,书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辽宁篇章的作品,予以重点关注。
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字数不少于20万字。
新人奖:参评作者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发表原创完结作品至少2部,且创作势头良好。
优秀评论(研究)奖:参评作品字数不少于5000字。
评选注重对作者职业道德的考量,参评者要严格遵守《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对于违背职业道德的作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原则上,每届获奖者与上届重复率不高于三分之一。
五、评选机构
“金桅杆”网络文学奖评奖工作在辽宁省作家协会领导下进行。
初评、终评评委会均由9人组成。评委会负责人由主办单位指定,其他评委从评委库抽取产生。
设立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事务性工作。
六、评奖程序
1.发布评奖通知,面向全国征集作品。
2.评奖办公室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3.初评委员会经阅读、讨论、投票,以不少于评委总数三分之二的票数选出入围作品和个人。
4.终评委员会经阅读、讨论、投票,以不少于评委总数三分之二的票数选出获奖作品和个人。
5.评奖结果经辽宁省作家协会党组审定,在辽宁作家网公示无异议后发布。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七、评奖纪律
1.严禁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评奖纪律,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奖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有违反,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作者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
2.评委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如有本人作品或直系亲属作品参评,均应回避,或退出相关工作,或退出评选。
3.设立纪律监察组,监督评奖工作。
八、附则
本办法由辽宁省作家协会负责修订、解释。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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