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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修订的《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作家协会新会员发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两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2.申请者须具有辽宁省户籍,或为境内中国公民且在辽宁省内居住、工作、学习满2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span>1)原则上为辽宁省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符合入会条件者;
?。?/span>2)中央驻辽单位和省直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入会条件者;
?。?/span>3)对入会有严格限制的单位按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人员,符合入会条件者。
(二)文学成就
申请者须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上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在中国境内公开出版的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或长期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翻译、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1.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span>1)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文学作品原则上不少于8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下同),或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原则上不少于4万字。
?。?/span>2)公开出版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原则上不少于1部,或与他人合著的中国境内公开出版的文学作品不少于2部,并有一定数量作品在文学报刊上发表。
(3)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上发表不少于150万字或单本不少于100万字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且拥有作品著作权。
?。?/span>4)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或出版条件。影视、戏剧作品公映或公演视同出版。
2.主要从事文学理论批评工作的申请者,须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学术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文学理论批评作品原则上不少于5万字(其中含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文学理论批评作品不少于3万字),或在公开出版独立创作的文学理论批评著作不少于1部,或与人合著的中国境内公开出版的文学理论批评著作不少于2部。
3.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应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学术期刊上发表独立翻译作品原则上不少于5万字,或独立翻译出版作品1部以上,或与人合著翻译出版作品不少于2部。
4.主要从事文学编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文学编辑、教学工作5年以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文学评论。
5.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在职在岗,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作品,对文学事业有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span>1)辽宁省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文联、作协主要负责人;
(2)辽宁省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3年以上的,成绩突出;
?。?/span>3)县(市、区)文联、作协主要负责人任职2年以上的,对促进当地文学事业发展有一定贡献;
?。?/span>4)县(市、区)文联、作协从事文学组织工作5年以上的,成绩突出。
二、申请途径
?。ㄒ唬?/span>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申请者须由团体会员向辽宁省作家协会推荐,并经两名辽宁省作家协会个人会员推荐。
?。ǘ?/span>中央驻辽单位、省直单位申请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向本会提出申请,并由两名辽宁省作家协会个人会员推荐。
(三)特殊系统申请者须由相关政工部门向本会推荐,并由两名辽宁省作家协会个人会员推荐。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ㄒ唬?/span>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辽宁省户籍长期居住在辽宁的,另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无居住证的,须提供社保或社区、单位、学校证明,证实其在辽宁居住、工作或学习满2年。
(二)《辽宁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登记表》。贴好两寸照片(一张贴于表格,另一张粘贴于封底)。需有两名辽宁省作家协会个人会员出具推荐意见和签名,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自由撰稿人由居住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出具意见并盖章,推荐单位为所属地的团体会员单位。
?。ㄈ?/span>申报作品:
1.与申请表所填内容相一致的本人文学创作、文学理论批评、文学翻译专著作品。提供有代表性文学专集1至2部(原件),以及中国版本图书馆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s://pdc.capub.cn/)。非文学性图书、编著类图书不作为申请作品。
2.与申请表所填内容相一致的期刊、报纸发表的本人文学创作、文学理论批评、文学翻译作品。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期刊或报纸上所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不少于5万字。如无原件,则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
3.与申请表所填内容相一致的网络文学作品,每部不少于2万字的节选内容(打印或提供已出版的作品原件)。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平均订阅量或累计阅读人数证明,并提供作品字数达标、作品已完结的网站截图或网站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
4.影视、戏剧作品。提供文学脚本、相应影像材料和公演、公映证明。
5.职称证明。从事文学编辑、教学工作者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团体会员单位统一寄交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省直单位申报者直接寄交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同时填写《2025年度各团体会员单位(省直个人)申报省作协会员基本信息采集汇总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联系人:创作联络部 赵禹佟 网络文学部 杨晶晶
联系电话:024-88500305 88519801
附件2:2025年度各团体会员单位(省直个人)申报省作协会员基本信息采集汇总表 的副本.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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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作家协会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