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公司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的图书作品,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就此与公司多次交涉。中国作家已经耐心等待了很长时间,至今未见到满意的结果。中国作家协会为维护中国作家的合法权益,郑重向公司发出维权通告。
1、公司须在一个月内(即2009年12月17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供已经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
2、从即日起,公司未经合法授权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
3、对此前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处理方案并尽快办理赔偿事宜。
中国作家协会支持中国作家作品通过互联网传播使用,但必须在合法授权的前提下进行。如违反相关法律,侵犯作家权益,中国作家协会绝不会坐视不管,将坚决把维权行动进行到底。
中国作家协会
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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